曬太陽有許多好處,譬如可以舒緩心情,增加體內維他命D合成等。然而,皮膚科醫師說,陽光當中的紫外線卻是皮膚無形殺手,立即性的表皮曬傷、皮膚變黑,慢性膠原纖維變性、日光性角化症生成等。還有皮膚癌當中的鱗狀細胞癌,也與紫外線曝曬有相當程度關係。而當曬傷時,冰敷、補充水分都是必須的。
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皮膚科主治醫師謝佳憲指出,紫外線依照波長又細分成A光(UVA)、B光(UVB)、C光(UVC)。UVC幾乎被臭氧層完全阻擋。UVB能量強,會使皮膚曬傷、發紅、腫痛。UVA波長較長,可深達真皮層,導致膠原纖維變性,加速老化,增加皮膚癌發生機率。
要阻擋紫外光有很多方式,謝佳憲舉例說明,減少上午10點至下午2點在戶外機會,戴寬邊帽子,穿長袖衣物,戴太陽眼鏡以及使用防曬乳。
他說,現在的防曬商品大多有標示SPF與PA。SPF是sun protection factor縮寫,大致上表示延長曬傷倍數,也就是假若原本10分鐘就會被曬傷的皮膚,擦了SPF30防曬乳,會變成300分鐘才曬傷。PA是日本提出的標示法(歐洲以PFA標示),PA+可以延長2-4倍曬黑時間,PA++是4-8倍,最多標示到PA+++。另外還有一些美國跟歐盟制定標示,不過在台灣比較少見。
要達到商品標示防曬效果,是需要抹足夠份量的,所謂「足夠」是什麼呢?謝佳憲解釋,在科學上的計算是2mg/cm2體表面積,以一位身高160公分,體重55公斤的成年女性來看,僅臉部防曬就需要1.5公克防曬乳,所以一罐30公克商品,應該不到一個月就會用完。
至於SPF多少才夠?一般在室內只需要SPF15,在外頭跑業務的人可能需要SPF30,到海邊衝浪,烈日下打球,就需要抹到SPF50,並且需為防水效果商品。
如果真的不小心曬傷了,要如何處理?謝佳憲建議民眾,首先當然要避免繼續日曬,才不會讓曬傷情形惡化。接著實施冰敷,時間大約30分鐘,但注意不要直接將冰塊敷在皮膚上,以免凍傷,可以用濕毛巾包著冰塊使用。如果肢體有腫脹,可以採抬高處理。多補充一些水分,因為曬傷可能會產生脫水現象。如果有產生水泡,不要將水泡弄破,以免造成傷口感染,但如果水泡已經破裂,就要用優碘消毒傷口,預防感染。另外,如果出現中暑或熱衰竭,要趕快送醫,以免發生遺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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